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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合同中止时有权要求出租人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权利概念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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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合同中止时有权要求出租人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权利
承租人在合同中止时有权要求出租人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权利: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时,出租人应当及时接受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收有押金或者其他担保物,则出租人应当返还押金或者担保物,出租人不及时返还的,其占有为非法占有,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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