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 | 法律法规 | 法律案例 | 法学论文 | 法律说法 | 律师博客 | 法律新闻 | 合同范本 | 法律文书 | 更多 |
| 法律名词解释 >> 民法法律名词解释 >>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的验收的 |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的验收的权利概念定义 |
中国律师网推荐 |
|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的验收的权利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的验收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278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根据《合同法》第279条中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因此在工程完成时组织竣工验收,也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发包人对未经验收的工程,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自行承担责任。-------------《民法》第一版,第514页。魏振瀛;《合同法》的第278条 |
|
| 法律网站导航>> |
| 搜索: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的验收的权利概念定义 相关内容 | |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的验收的权利概念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