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伙
入伙,是指原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自然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参加合伙,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因入伙事项属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于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退伙
1.退伙的形式
(1)自愿退伙,又称任意退伙、声明退伙,是指合伙人出于主观意愿而退伙。自愿退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生:
首先,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其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自愿退伙法定条件,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法定退伙,又称当然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事由而必然退伙。法定退伙因下列情形而发生:
首先,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次,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次,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最后,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合伙人发生上述情形时,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是指经被除名合伙人以外的合伙人协商一致,将某合伙人予以从合伙企业中清除的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首先,未履行出资义务;其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再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最后,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退伙的法律后果
(1)任意退伙发生全体合伙人退伙则合伙企业解散。
(2)某合伙人退伙不影响其他合伙人合伙关系的合伙企业续存,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合伙企业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4)发生当然退伙情形中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自继承开始之日起,成为合伙人。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依法退还其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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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1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协调
1、市场的失灵
2、国家对经济的协调
二、经济法的概念
三、经济法的特征
第2节 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3节 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
第4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主体的含义
2、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3、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4、经济法主体的形式和结构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五、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2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1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企业的法律形式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与解散
四、企业法概念
第2节 国有企业法
第3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四、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方式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合伙人的监督权利及义务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六、入伙与退伙
七、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4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
第5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3、合营企业的出资、资本及组织形式
4、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5、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6、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
7、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四、外资企业法
第3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1节 竞争法概述
一、市场与竞争法
二、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竞争法的概念
第2节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总则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作用
三、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
四、不正当竞争和经营者的定义
五、各级人民政府维护公平竞争的义务
第3节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性
二、假冒商标行为
三、假冒、仿冒知名商品其他标志的行为
四、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
五、商业贿赂行为
六、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七、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八、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第4节 限制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及其表现
二、低价倾销行为
三、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行为
四、恶意串通的招标投标行为
五、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性交易行为
六、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第5节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6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4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1节 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
第2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3节 消费者的权利
第4节 经营者的义务
第5节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
第6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
第5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1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2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二、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三、企业质量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五、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六、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第3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4节 产品质量责任的损害赔偿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期间
四、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第6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1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第2节 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第3节 房地产开发管理
第4节 房地产交易管理
第5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7章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1节 政府采购法概述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点
二、政府采购的作用
第2节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3节 政府采购方式
第4节 政府采购程序
第5节 质疑与投诉
第6节 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
第8章 银行法律制度
第1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的地位、职责和组织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地位和职责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四、人民币的地位及其发行
五、中国人民银行法定业务
六、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管
七、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八、中央银行监管职责
第2节 商业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概述
二、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三、商业银行的存款制度
四、商业银行的贷款制度
五、支付结算制度
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3节 外汇管理法
一、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三、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管理规则
四、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9章 价格法律制度
第1节 价格与价格法概述
一、价格概述
二、价格法的概念
三、价格法的作用
第2节 价格法的基本制度
一、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
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三、政府的定价行为
四、价格总水平的调控
五、价格监督检查
第10章 会计审计法律制度
第1节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概述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核算
四、会计监督
五、法律责任
第2节 审计法
第11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1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
一、对外贸易与我国的外贸体制
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
三、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原则
四、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2节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
第3节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第4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制度
第5节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的法律规定
第6节 对外贸易秩序的法律规定
第7节 促进对外贸易的法律规定
第8节 违反对外贸易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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