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事不再罚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法定”中的“法”作何理解?】
立法中争论的焦点是规章是否作为法的组成部分。

立法考虑:

立法体制统一又分层次;

处罚种类不同,可区别对待;

规范处罚的“度”要适当,适应国情。

【“法定”的内容是什么?】

处罚设定权法定;

处罚主体法定;

被处罚行为法定;

处罚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

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比较,特殊性在于:处罚设定权法定、处罚主体法定。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

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布;

行政处罚的决定过程要公开:告知理由和权利;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与送达

【公正】

(1)程序上的公正:职能分离

调查人员和决定人员分离;

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听证主持人由非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

(2)实体上的公正

符合立法目的;适当考虑相关因素;过罚相当(第4条第2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一事不再罚原则

【基本涵义】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相对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里的“同类”处罚还需与第28条的规定结合起来理解。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目的在于解决多头处罚、重复处罚现象

【问题】如何理解“同一”违法行为?

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行政管理规范,似乎毫无疑问。但是,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行政管理规范时,这是不是同一违法行为呢?

无照商贩在马路边上摆摊卖食品

【判断】

首先,在事实上,这是一个行为。

其次,虽然在事实上是一个行为,但在法律上触犯了至少四部法律、法规

从这四部法律、法规看,税收征收管理法制裁其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城市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裁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行为,食品卫生法制裁其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行为,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裁其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

其中,前三个违法行为都是商贩的不作为,后一个违法行为是作为。

再者,虽然在法律上是四个违法行为,但所有这些法律上的违法行为都以一个事实上的行为为载体。

【评论】

第一,是一个还是几个违法行为,判断标准在于看行为是违反一个还是几个法律条款;这与判断是否数罪是一个原理。

第二,但是,与犯罪、刑罚处罚不同的是,数罪并罚的机制可以考虑数个犯罪行为相互吸收的可能性,从而避免量刑过重。

【相关法律】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条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可以视为同一违法行为,那么,究竟由哪个机关予以处罚呢?如果工商管理机关先行予以罚款处理,市容管理机关等其他机关是否还可以予以罚款处理呢?

如果不是同一违法行为,那么,每个行政机关都可对其进行处罚,而且,不受上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之束缚,即每个行政机关都可以处以罚款,那么,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
参照刑法,法院可以对一个行为触犯多个条款,构成多项罪名的,以数罪并罚的原则量刑,可以考虑过罚适当的问题。然而,由于行政管理领域管辖机关是不同的,如何裁量的确存在难点。

第一章 行政法导论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的基本涵义
二、公行政和私行政
三、实质行政和形式行政
四、行政法的定义
五、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六、监督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七、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八、行政法体系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二、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法治原则
四、行政公正原则
五、行政公开原则
六、行政效率原则

第二章 行政组织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当前行政主体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理论提出的动因
三、行政主体的种类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四、对行政主体概念的挑战
第二节 公务员
一、公务员制度概述
二、公职关系的性质
三、特别权力关系学说
四、劳动契约关系学说

第三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基本原理
一、什么是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多层次涵义
2、行政行为的概念界定
二、行政行为的种类
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2、授益行政行为和不利行政行为
3、作为行为和不作为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成立
1、实在法上的“不成立”
2、学理上的“行政行为成立”
四、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公定力
2、确定力
五、行政行为的违法与无效
第二节 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涵义
二、行政立法的性质
三、行政立法的程序
1、行政立法程序的实体意义
2、行政立法程序的核心环节
3、我国行政立法程序的一般步骤
四、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1、改变或者撤销行政立法的标准
2、监督机关及其权限
第三节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涵义及特征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4、一事不再罚原则
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
1、人身自由罚 短期剥夺或限制自由的处罚
2、行为罚(能力罚) 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
3、财产罚 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4、声誉罚 使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行政处罚的设定
五、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受委托的组织
六、行政处罚的程序
1、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2、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第四节 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执行概念
2、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和方法
3、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
4、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和解
二、即时强制
三、行政调查中的强制
第五节 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二、行政许可的性质
1、禁止说-解禁说
2、评价
三、政府或市场--行政许可的两难处境
四、行政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
1、“许可”的定义
2、许可的设定权
3、许可的程序规则
4、监督检查
第六节 行政确认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
二、行政确认行为的可诉性问题
三、公证行为
四、事故责任认定
五、医疗事故鉴定
第七节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一、行政合同
1、概念
2、行政合同的缔结
3、行政合同的履行
4、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现实
二、行政指导
1、概念
2、行政指导的法律问题
第八节 行政司法
一、行政司法涵义与特征
二、行政裁决
1、概念
2、行政裁决的种类
3、我国行政裁决的特点
三、我国专门行政裁判制度
第九节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1、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可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
3、不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管辖
三、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四、行政复议审理、决定和执行

第四章 程序正义及行政程序制度

第一节 程序正义相关问题
一、程序正义的普遍性
1、英美法传统中的自然正义原则
2、程序正义普遍性问题
二、程序的意义
1、结果本位的程序工具主义
2、过程本位的程序自决主义
3、程序本身的价值与结果上的价值的关系
4、如何看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听证制度
1、听证的涵义
2、听证的功能
3、听证的形式
4、正式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行政回避制度
1、回避的涵义
2、回避的功能
3、回避适用的情形
三、审裁分离制度
1、审裁分离的涵义
2、审裁分离的功能
3、审裁分离的基本模式
四、说明理由制度
1、说明理由的涵义
2、说明理由的功能
3、说明理由的内容
五、信息获取制度
1、信息获取的涵义
2、信息获取的功能
3、信息获取制度的类型
六、案卷制度
1、案卷的涵义
2、案卷制度的功能

第五章 行政诉讼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1、行政诉讼起因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诉讼是在统一的法院主持之下进行的
3、行政诉讼适用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独立的程序规则
4、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
5、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
三、行政诉讼的理论基础
1、人权理论
2、法治理论
3、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论
四、行政诉讼法
第二节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一、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
1、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由行政诉讼法予以规定的
2、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者主要过程具有规范作用
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调整行政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1、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辩论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三、行政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1、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2、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及意义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1、对受案范围的总体规定
2、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
3、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
三、可诉行为和不可诉行为
第四节 行政诉讼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
二、专属管辖
三、级别管辖
四、地域管辖
五、避免管辖冲突的规则
第五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
二、原告
1、原告资格的基本条件
2、原告资格转移
3、与原告资格有关的其他情形
4、两个特殊问题
三、被告
四、共同诉讼人
五、第三人
第六节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1、被告负举证责任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2、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形
二、其他证据规则
1、证据提供的规则
2、证据调取、收集规则
3、证据采信规则
4、证据保全规则
第七节 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关于起诉和受理
1、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
2、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3、受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关于撤诉与缺席判决
1、撤诉
2、缺席判决
三、关于二审程序
1、上诉
2、二审审理形式
第八节 行政诉讼的判决
一、一审判决
1、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3、确认判决
4、撤销判决
5、履行判决
6、变更判决(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7、赔偿判决
二、二审裁判
1、裁定撤销,发回重审
2、依法改判
3、维持原判

第六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主体
2、行政侵权行为
3、实际或必然的损害
4、因果关联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1、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
2、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
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1、物质损害
2、精神损害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一、行政赔偿请求人
1、公民
2、法人和其他组织
3、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对等保护原则)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第四节 行政赔偿程序
一、单独提起的程序
二、一并提起的程序
第五节 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赔偿方式
二、人身自由损害的赔偿标准
三、生命健康损害的标准
四、财产损害的标准




首页 | 用户登陆 | 法律工具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法律论坛 | 联系方式 | 网站合作 | 友情链接 | 律师推广 | 更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2008-2010 Copyright.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中国律师网 负责人:中国律师 Email:www.365lvshi.com@163.com QQ:28206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