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网: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法律师法律咨询平台

法律爱好者的天下——中国律师网!


行政法

行政案例 】| 行政法律 | 行政制度 | 行政行为 | 行政许可 | 行政审批 | 依法行政 | 行政复议 | 行诉证据 | 行政赔偿 |
行政论文 】| 行政知识 | 行政职责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司法 | 行政责任 | 行政诉讼 | 行政程序 | 国家赔偿 |
   行政法在线教程>>   行政诉讼法在线教程>>
行政法网 >> 行政赔偿 >>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法律文章投稿
作者:戎兴旺 版权:中国律师网 发表时间:2009-11-25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文章内容

正文: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历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至死亡时止。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观点、评论均由律师严格审核编辑,供法律爱好者学习参考,如需转载,必须获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中国律师网 www.365lvshi.com》,转载本站内容未标明来源的均视为侵权,本站由专职律师定期调查侵权情况,一旦发现,将通过法律措施严惩侵权者。)


有偿举报

给该法律文章好评   给该法律文章差评

作者简介 戎兴旺 律师 姓 名 :戎兴旺
 行 业 :律师
 地 区 :上海 普陀区
 联系方式:13818086320


●上一篇:怎样确立哪个公安机关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下一篇: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的认定

 
免费法律咨询
专项律师
婚姻家庭类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
民事纠纷类
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
公司法律类
公司诉讼-股份转让-法律顾问-合同审查
房地产类
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屋装修-房屋租赁
经济类
连锁加盟-合伙联营-经销代理-经济仲裁
刑事犯罪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财产犯罪
行政法类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公安治安
涉外类
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海事海商-涉外仲裁-
知识产权类
法律服务
律师见证-调查取证-资信调查-工商查档-外遇调查-财产调查-私人律师-公证认证-律师谈判-商标代理-专利代理-文书起草-房屋陪购-企业注册-出律师函-户籍查询-合同审查-法律翻译-遗嘱公证-法律顾问
法律工具
诉讼费计算-仲裁费计算-律师费计算-民事诉讼流程-刑事诉讼流程-仲裁流程-行政诉讼流程-案由查询-证据规则-个人所得税计算-买房税费计算-法律资源搜索 更多..
法律网站导航法律网站中国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百度法律 更多..
法律编辑:律师  法律审核:中国律师网  
搜索: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相关内容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首页 | 网站简介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网站合作 | 友情链接 | 律师推广 | 征稿投稿 | 投诉意见 | 更多

All Rights Reserved.© 2011-2013 Copyright.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主办方:中国律师网 负责人:律师 Email:www.365lvshi.com@163.com QQ:282066166(客服、链接、合作)